8.2.1.1選擇檢驗的溫度標稱值
在試驗設備溫度可調范圍內,一般選取GB/T 2423.1和GB/T 2423.2標準中規定的有代表性的溫度標稱值。
低溫:-65℃,-55℃,-40℃,-25℃,-10℃,-5℃等。
高溫:+30℃,+40℃,+55℃,+70℃,+85℃,+100℃,+125℃,+155℃,+175℃,+200℃等。根據試驗和檢驗的需要,亦可選取其他溫度標稱值。
8.2.1.2按規定位置安裝溫度測量傳感器,把試驗設備的溫度控制器調節到所要求的標稱溫度上。
8.2.1.3使試驗設備降溫或升溫,自設備進入控溫狀態后穩定 30min(穩定時間最長不超過 2h),開始記錄各測量點的溫度和設備指示溫度,每隔 1min 記錄一次,在 30min 內共記錄 30 次。
注: 當設備控制器的溫度示值達到設定值偏差帶時起,可視為進入控溫狀態。
8.2.2風速的檢驗步驟
8.2.2.1本測量在空載和室溫條件下進行。
8.2.2.2將風速計的傳感器置于各測量點,測量每點的風速,取其最大值作為該測量點的風速。
8.2.3溫度變化速率的檢驗步驟
8.2.3.1把試驗設備調節到要求溫度上,自設備進入控溫狀態后穩定 30min。
8.2.3.2把試驗設備調節到另一要求溫度上,記錄測量點的溫度從溫度范圍的 10%上升(下降)到 90
%所需的時間。
8.2.4每 5min 溫度平均變化速率的檢驗步驟
8.2.4.1把試驗設備調節到要求溫度上,自設備進入控溫狀態后穩定 30min。
8.2.4.2按要求的變化速率使試驗設備升溫或降溫至另一要求溫度,在升降溫過程中,每 1min 測量一次測量點的溫度。
8.2.5溫度恢復時間的檢驗步驟
8.2.5.1按規定位置安裝溫度測量傳感器,將高溫和低溫設備的溫度控制器分別調節到所要求的標稱溫度上。
8.2.5.2分別使設備升溫和降溫,自設備進入控溫狀態后穩定 30min 或按產品技術條件要求穩定相應的時間,記錄測量點的溫度值。
8.2.5.3將檢驗負載置入高溫設備中,按產品技術條件要求或有關標準的規定選擇相應的保持時間。
8.2.5.4按有關標準規定選擇相應的轉換時間,然后將檢驗負載由高溫設備轉入低溫設備,注意觀察和記錄測量點的溫度;再按相同的方法進行檢驗負載由低溫設備向高溫設備的相反轉換,注意觀察和記錄測量點的溫度。
8.2.5.5分別記錄檢驗負載從高溫(或低溫)設備轉換到低溫(或高溫)設備后至設備測量點溫度恢復到檢驗負載放入之前的溫度狀態所需要的最短時間。
8.2.6溫度過沖量的檢驗步驟
8.2.6.1溫度過沖量檢驗與溫度偏差檢驗、溫度變化速率檢驗、每 5min 溫度平均變化速率檢驗同時進行。
8.2.6.2設備升溫或降溫過程中,測量和記錄超出標稱溫度允許偏差范圍外的最高或最低溫度值。
8.2.7溫度過沖恢復時間的檢驗步驟
8.2.7.1溫度過沖恢復時間檢驗與溫度過沖量檢驗同時進行。
8.2.7.2當進行溫度過沖量檢驗時,記錄溫度從超出標稱溫度允許偏差范圍起至開始穩定在標稱溫度允許偏差范圍內時所需的時間,單位為 min。
8.3數據修正
對所記錄的全部測量數據,按測量系統的修正值進行修正。
8.4計算方法
8.4.1溫度偏差的計算方法
對8.2.1.3記錄的數據,按下式計算溫度偏差:
ΔTmax ? Tmax ? TN (1)
ΔTmin ? Tmin ? TN
………………………………………………(2)
式中:
?Tmax ——溫度上偏差,單位為攝氏度(℃);
?Tmin ——溫度下偏差,單位為攝氏度(℃);
Tmax ——各測量點在30min內的實測最高溫度值,單位為攝氏度(℃);
Tmin ——各測量點在30min內的實測最低溫度值,單位為攝氏度(℃);
TN ——標稱溫度值,單位為攝氏度(℃)。
8.4.2溫度波動度的計算方法
對8.2.1.3記錄的數據,按下式計算溫度波動度:
?Tj ? Tj max ? Tj min
…………………………………………(3)
式中:
?Tj ——試驗設備工作空間第j點溫度波動度,單位為攝氏度(℃);
Tj max ——試驗設備工作空間第j點在30min內的實測最高溫度值,單位為攝氏度(℃);
Tj min ——試驗設備工作空間第j點在30min內的實測最低溫度值,單位為攝氏度(℃)。
取?Tj 的最大值為設備的溫度波動度。
8.4.3溫度均勻度的計算方法
對8.2.1.3條記錄的數據,按下式計算溫度均勻度:
? 30 ?
?Tu ? ??(Tj max ? Tj min )? / 30
……………………………………(4)
式中:
? j ?1 ?
?Tu ——溫度均勻度,單位為攝氏度(℃);
Tj max ——各測量點在第j次測量中的實測最高溫度值,單位為攝氏度(℃);
Tj min ——各測量點在第j次測量中的實測最低溫度值,單位為攝氏度(℃)。
8.4.4溫度指示誤差的計算方法
對8.2.1.3條記錄的數據,按下式計算溫度指示誤差:
T ???1 N
M ? N i?1
?Tij
j ?1
……………………………………………(5)
T ? 1 N T
N j ?1
……………………………………………………(6)
?TD ? TD ? TO (7)
式中:
M ——設備工作空間的測量點數;
N ——測量次數;
Tij ——設備工作空間第j點第i次的溫度測量值,單位為攝氏度(℃);
Tj ——設備第j次指示溫度值,單位為攝氏度(℃);
TO ——設備工作空間全部測量點的溫度測量平均值,單位為攝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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